丝合缝地将餐巾铺设在大腿上之后,赵宁顺着李严修的致意,举起了刚被对方斟好酒的高脚杯。所有的礼仪标准他都没忘,那些骨子里的深刻烙印早已经渗进了他的灵魂里,如影随形,不消不灭。
就像十年前练过的那些小提琴曲。
烛光晚餐,如果是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累积的生活习惯,那这位李严修先生当真生性浪漫,甚至极有可能是位情场高手。
暖色烛光摇曳,红酒微醺之下,对面人的脸仿佛也在随之轻微跳跃,赵宁恍然间有了对面坐着的是自己爱人的错觉。
整整两天没见了,思念从来蚀骨,但他还不至于对着李严修饮鸩止渴。
李严修微笑于赵宁猛然移开的目光,他想起了很多。比如,第一次看见赵宁是在八久年前。
比李广穆晚,但也没有晚很多。
惊才艳艳、精雕细琢、举世无双…似乎所有这一类形容词都可以被很好的兼容,又偏偏不会给人一种艳极至妖的过分感。
大概是鼎盛时期,‘山上’的财力与势力浇灌到了极至,才能培育出这样一个堪称鬼斧神工的继承人。
这样的天之骄子,竟然轻而易举的就动了凡心。难道真的是越在外人眼里高不可攀望尘莫及的角色,反而更容易糊弄更好骗吗。
因为大家都盲目界定了对方标准的高昂与严苛,所以反而没人敢轻易下手,都故步自封着。
才轻而易举被李广穆那个废物捡了个大便宜。
不知死活当真可以当成一种才能来用。
李严修自己浅尝辄止,却给赵宁续杯不断,并用寡淡又温柔、轻缓又疲惫的语调说出了不容置喙地命令:“喝光它。”
赵宁空有一颗想把杯中物尽数泼在对方脸上的心,奈何自己的身份不过是一个人质阶下囚,除了听从屈服别无他法。任由李严修此刻极尽礼遇温柔,但这人的人品赵宁实在不敢恭维。明哲保身方为上计,只要不是太过分,就实在不必苛待自己,给对方出手宰割造势。
牛排和配菜赵宁吃得并不多,任谁坐在一条毒蛇的正对面都没有大快朵颐的勇气,尽管没到食不下咽的地步,但确实鲜有入口。
酒精荼毒着胃壁细胞,并不好受,但赵宁知道这已经算是很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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