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蝶说了一声。
“前头有些不长眼的匪类,待我去把他们剿灭了,咱们就继续上路,你们在这里待着,就在车里,哪里都不要去。”
“会很危险吗?”
韩宁很是担心,抓住了刘备的手:“叫益德去就可以了吧?郎君还是不要去了。”
“不可,我为首,理当冲锋在前。”
刘备摇了摇头,又露出了笑容:“放心吧,我自幼摸爬滚打,早已经历过生死,这些区区匪类不在话下,你们二人保护好自己。”
说完,刘备离开了马车,提刀上马,和张飞一起冲锋而去。
该说不说,这年头骑马是个真正的技术活,技术要求很高。
因为马身上没有马镫和高桥马鞍,只有简单的护具和为了方便上马而设置的单边马镫。
骑士一旦上了马就要靠缰绳控制马匹的前进方向,用双腿夹紧马腹维持身体的平衡,这对于腿部力量的要求非常高。
想要马上作战难度更大。
一般骑兵只能用单手刀剑或者特制的手弩,只有特别厉害受过专门训练的精锐骑兵才能使用长矛或者是弓箭。
当年匈奴人就是靠着一手骑射功夫纵横大汉北疆的。
抛开这些不谈,骑马对于衣物尤其是裤子的磨损力度也很大,经常骑着骑着大腿内侧的裤子就磨破了,更有甚者皮肤都能给磨破,血淋淋的一片看上去很是难堪。
因为皮肤被磨破了,疼,所以下了马走路都要岔着腿走,跟企鹅一样一摆一摆,姿态十分不雅,让人看了直摇头。
没办法,这就是前高桥马鞍、双边马镫时代人类为了追求速度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作为一个追求速度的男人,刘备早已跨过了这道心里的坎儿。
早前学骑马的时候,他的大腿内侧多次磨损受伤,伤口多次愈合,所以那一块的皮肤特别粗糙,那一块的肌肉也非常紧实,非常耐磨。
无独有偶,刘备身边的部下们也都是这样,大腿内侧的肌肉非常结实,皮肤非常粗糙耐磨。
别说关羽和张飞二人,简雍、刘惠这样的非战斗人员也是一样,为了锻炼骑术骑好马,大家大腿内侧的皮肤都非常粗糙,肌肉结实,硬邦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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