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可以不在乎将来可能会迎来的诧异,但他不能不考虑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再说了,唱歌本来就是他所热爱的,与其自己闷在屋里唱,何如去唱给大家听?当然,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那就是:找房子!是的,他准备搬出去住。
最终,由李妈拍板做主,帮李谦在距离盛世花园大约两站地的一个小区租下了一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然后,李谦迫不及待的就搬了过去,让李妈伤心的了不得。
可是,并不是跟这一世的父母不亲近,实在是男孩子长大了就会想要单飞,不是幺?搬进新家,也就意味李谦的暑假,真正开始了。
他就是想找一个可以当众唱歌的地方,如此而已。
接下来,他去了几家酒楼和餐厅,多数是直接回绝,但又有一家酒楼让他试唱,他唱了一首调子浅缓悠扬的民歌,但唱到一半就被人不耐烦的打断了,李谦也不恼,道了谢之后转身出门——他猜测,可能是对方那位经理不太喜欢这种民歌,但这种撞上了的事情实在是没法猜,撞上了,就认倒霉就是了。
然后,在不知道是第九家和第十家的时候,他又获得了一个试唱的机会。
这家餐厅的经理,也是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女人——事后总结,李谦惊讶地发现,自己在女经理面前比较受欢迎。
然后,他在那位经理的办公室里给她唱了一首周嫫的《一岁一枯荣》。
周嫫的歌嘛,当然足够的感性,足够的小资。
春来了,所以我发芽了,那时的我不知世间枯荣变化,……李谦照样唱得很好。
对方那位经理显然听得很满意。
于是,历史性的,对方居然同意让李谦来试唱三天。
当然,没有工资的。
只有试唱结束对方决定让他驻唱,才会把这三天的工资给补上。
但李谦还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但是,约定了每天下午七点到八点来试唱一个小时之后,当他走出这家的店门,仍是毫不犹豫的走向了下一家。
一直到找到至少一家确定可以驻唱的地方之前,他都不会停下。
而事实上,尽管只有下午两点到五点这一段时间适合登门自荐,但过去的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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