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乎,我的女神是乐乐,她的存在才是我的意义。
我知道我们的生活会越过越没有激情,越过越淡如水,但是我们都太习惯对方了。
太习惯对方的每一个表情和小动作了。
我不能想象给我洗衣服的是别人,收拾房间的是别人,我想乐乐大概也没想过做饭的不是我。
暑假快结束,我最近不流虚汗了,我又开始踢球了,吃完晚饭就去体育场踢,这的草坪修理的不好,跟他妈斑秃一样,老崴脚。
后来干脆去篮球场地上踢,穿平底鞋,很过瘾很过瘾,我和几个球场认识的朋友很有默契的风雨无阻,见面踢球,在我暑假最后的一周,我总是在雨后的水泥地上跑的飞快,那个时候我们把篮球架子当门,一边六个人,不设门将。
一个叫江水的家伙塞出直传,我狂追,前面球门的左侧有一大滩水,连对方的后卫都不跑了,我还加速,幻想在底线时来个零角度射门。
我加速,然后?寻▽回△网#址╝百∴喥△弟▼—◣板◥zhù△综◇合#社╚区╔感到慢镜头一样的脸朝下的腾空,几个挣扎的趔趄后,我咕咚一下跪着摔在地上,还滑出一米多远,等一屁股坐到地上再看,膝盖已经蹭烂了。
操,惨啊,骨头没问题,但伤口没办法缝,是大面积的创面,也不能打绷带,越捂越感染,医生也很头疼,这样的伤最腻味,而且是关节处,连疤都结不好,我稍微一动,疤就都成了龟裂状,然后脓和血涌出,复又结疤。
当天打了破伤风后,我每天的治疗就剩下用棉签伸进裂开的疤下面,吸脓血,然后倒上半瓶双氧水,冲的伤口上全是白花花的泡沫(我后来想,咦,就跟乐乐高潮了一样)。
尤其是几天后,我要回学校了,我妈还给我多准备了一个兜子,六大桶双氧水,说回学校可以直接用,不用再去医院,省得一动又疼。
然后嘱咐我腿好之前要住文姐家。
我靠,这不要命嘛,我都想乐乐想疯了,我赶紧说,得了吧,妈,我住文姐家干嘛,咱就别老跟人家添乱了,你知道我文姐没对象啊?而且我去了肯定行动不便,我哪能老给别人添麻烦。
再说住宿舍里离教室更近。
我们寝室的家伙都能抬着我去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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