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他,她是一个乡下来的女孩,她的妈妈是他家的厨娘,而他是何家堂堂正正的少爷,他们之间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
她只想抓紧呆在他身边的时间,哪怕只是以妹妹的身份呆在他身边的时间。
他上大学了,而她所在的中学就在他的隔壁,她几乎经常去那边溜溜,看着那越来越帅气的他。
他也从来不知道自己喜欢她,因为她一直隐藏的很好。
后来他交女朋友了,也是这边一个较大家族的女儿,她曾无数次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注视着,他们很般配,他就应该值得一个这样的女人。
那刻起,她很少出现在他的面前,可是他的身影却在她的眼前,她自己都不知道多少次曾远远的了望着心底那个永远遥不可及的人。
那晚,看到他走到了路中央,而一辆车子飞驰而来,她来不及多想就扑上了他,在失去意识的前一刻,脑海里飘过一句话:他没事就好!她醒了,可是却偷偷听到妈妈和医生的谈话,她几乎永久失去了生育能力。
她求他们不要去找他,不要,他们是恩人,恩人。
那时妈妈已经不在何家当厨娘了,而哥哥也在城市的另一端成家了。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就在第二天自己妈妈和哥哥出去的那会,李甜甜来找过她。
她们见过几次面,也许女人对于喜欢自己男人的女人都是有所察觉的,她知道李甜甜知道她喜欢大哥。
似乎从第一次见面起,那个女人对自己有着本能的排斥,为了不使大哥为难,她几乎不再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她让自己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大哥,因为这样会使他懊悔终生的,她说你不希望他难过吧!自己答应了她。
李甜甜后来留下了一张支票,10万元的支票,她说这足以买你一个子宫了吧,所以这件事情就烂到肚子里去吧。
自己留下了那张支票,只为给她安心,也愿大哥的生活顺遂,妈妈和哥哥不知道支票的事,她把它留了下来,等后来自己赚够了这10万块的时候,又捐了出去。
的确够买她一个子宫了,因为自己太痴情了,痴情的从没有想过别的男人。
那时她还坐着轮椅,却接到了大哥与李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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