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侣一样,甜蜜、争吵、求和,就在明珠以为她的感情历程只会被宋长清填写一辈子的时候,签字笔断了墨。 明珠无法忘记那一天,繁星点缀着幽蓝的深空,眼前的少年一如初见她时的慌张无措,鼓起勇气般上前诉说着心意。 在今天的明珠看来,“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和“我一定会回来找你我们永远不分离”才是他们这段感情的开始与结束,而不是三年前的明珠听着少年的话语,愿意跨过太平洋为他们的三年感情续命,然后不过两个月,话筒里冰冷的英文宣告着他们的所有彻底消逝。 明珠扯谎外出旅游,实则偷偷办了所有手续,买好前往纽约的机票静静地坐在候机厅,耳边是飞机起落的轰鸣。 她从未体验过这样的长途,二十多个小时,跨越了十二个时区,落地的那一瞬间,明珠只剩下疲倦,手机里依旧是再也拨不通的冰冷机械声,明珠突然升起一阵勇气。 她顾自租了车前往曼哈顿,数着钱在一家酒店包了两晚,然后她拎着小包闲逛在纽约街头,两天里,她放任自己迷失在这篇钢铁森林中,她对着地图看到了华尔街的那只铜牛,坐着观光梯爬到帝国大厦最高处俯瞰。 那一刻,明珠突然觉得比起找到宋长清,看到她从未见过的风景似乎更有趣。 兰城和纽约一般大,大到仅仅从城西到城东就要花一个多小时;可兰城又很小,不然为什么她从美国回来后,身边的人都要眼含惋惜地看她,仿佛她是八零年代的新戏剧里的弃妇,再不敢提起她这段感情的一切相关讯息。 明珠自诩十分配合她们的畅想,于是回来后她交往的所有新人,无一例外,都与那个不能宣之于口的男人七八分相似。 终于,没人再明目张胆地当面惋惜她“被抛弃”。 明珠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很久,最后用手指轻轻抹掉唇周因为吃喝蹭花的唇彩。 整理完毕后,推开连门都要镶金的厕所大门,甩了甩酸痛的手腕往宴会厅走去,刚一转角有个落地窗,烟草味逐渐钻入鼻腔。 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倚在窗边,指尖猩红湮灭。 整座酒店都在追求欧洲中世纪的复古,走廊昏暗,落地窗巴洛克的彩色玻璃在晚上和普通玻璃的美感似乎没什么区别。 明珠抬脚准备继续向前,窗前男人回头叫住了她。 “明姝?” 脚步一顿,明珠意识到来人是谁,正琢磨着要不要回应,只见那道身影迅速灭了烟朝她走来。 纪明途走近了才发觉自己叫错了人,肃然神情:“抱歉,这里太暗了,我只看到你的裙摆颜色,才把你认成了明姝。” 明珠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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